第九百九十五章 大都市[2/2页]
这座城池的巨大与宏伟,繁华与奢侈,增多让沈剑心受到了强烈无比的震撼。
血族拥有漫长的生命,所以他们对于艺术和技术的追求,远在其它种族之上。
而且血族崇拜优雅的生命形式,除了吸噬血食的时候之外,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保持着优雅与风度的,就算决斗的时候,甚至是濒临死亡的时候,也要保持着风度。
沈剑心眼前的这座雄城,便是集血族建筑艺术于一身的伟大存在。
那高大巍峨的城墙,每一块砖石上都散发出血族特有的血色光泽,还有那城砖上雕刻的精美花纹,让整片城墙都是代表着精湛工艺的艺术品,令人不忍破坏。
还有那密密麻麻的街道,如蛛网般一直铺向前方,铺向视线的尽头。
街道两边的店铺,装饰风格华丽复古,既有魏唐之风,又带有明显的西方几何元素,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东西合璧,将文化精髓融于一炉,美伦美奂,让人目不暇接。
沈剑心情不自禁的将眼前的这座血族之城与大明京城相比,发觉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体量上的,完全无法相提比论。
不仅如此,在这归墟城中,街道上的血族百姓穿梭通行,使用的并非车马,而是一种造型古怪的飞梭。
这些飞梭有长有短,最短的形似飞剑,有血族驭梭而行,破风而去。
最大的飞梭能容纳百人,血族百姓坐在梭腹之中,从窗口向外张望。
这些大大小小的飞梭无不凌空飞行,以血气驭动,速度比车马要快得多。
而且街道上同时有数百只飞梭同时飞行,却井然有序,相互之间完全没有影响。
沈剑心实在有些看傻眼了,忍不住回头瞧了瞧德华刘。
德华刘嘿嘿一笑,道:“在我们血族的眼中,步行才是最优雅的移动方式。”
不过经他这一提醒,沈剑心也确实看到了,许多血族正在街上闲逛,步履轻盈,不时有人主动给妇女和老人让路,一派彬彬有礼的景象。
“那个谁,你要去见妻子,总不好空着手吧?”沈剑心故意问道。
德华刘愣了一愣,连连点头,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
原来这家伙居然还是个钢铁直男啊!连久别重逢,带份小礼物的心思都不知道,沈剑心也是醉了。
“对!买礼物!我要给洛依买件礼物!”德华刘兴奋的大叫了起来,笑得像个四十岁的孩子。
说罢,他拖着沈剑心钻进了街边的一家店铺。
这家店铺在沈剑心的眼中实在是有些富丽堂皇,大堂高达六丈,简直跟大雄宝殿差不多,里面雕梁画栋,到处都显得金碧辉煌,奕奕生辉。
结果店里的伙计对德华刘格外的恭敬,连忙迎上来,用最亲热的语气称道:“尊敬的子爵大人,感谢您光临小店,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
德华刘倒也不拿什么架子,挥手道:“我想为我的妻子买一件小礼物,有什么好推荐的吗?”
“哦!您真是位优雅的贵族!请问尊夫人有什么喜好吗?”一身绸缎长袍的店员笑眯眯的问道。
“她喜欢鲜花!”德华刘想了想,答道。
那名店员立刻露出了会心一笑,道:“太好了!本店刚刚新到了一件珍品,名为永不凋谢的鲜花,您需要看一看吗?”
德华刘一看就是没什么购物经验的直男,连忙点了点头。
沈剑心在一旁默默观察,发现这家店里的客人并不多,而且大多是没有爵位在身的血族后裔。
因为那些客人身上散发出的血气,显然没有德华刘强大,而且比自己第一个见到的那位穿着黑色蓬蓬裙的男爵小姑娘仍差了许多。
所以这家店应该不是什么大店,里面招待的客人也都只是普通的血族后裔罢了。
像德华刘这种贵客,想来是要被狠狠宰一刀的吧!某人心中暗暗想到。
第九百九十五章 大都市[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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