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四章【我要你记得我,让你后悔一辈子】[2/2页]
开始她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男伴想占便宜时她就爆发显露了本性,郭旭英雄救美后,她主动提议请客吃饭,展开了有趣的互动。
郭旭是她的知音,一眼就看穿了她泼辣的本质。玛格特也不问他真名,就叫他Baby,感觉很亲切。
故事内容一直在展现几个主角之间的关系。
郭旭和抖森像兄弟,和玛格特关系变近后就介绍了他们认识,来了一次四人约会。
这时他们都打算退出了,幕后大佬却还不想收手,又介绍了一个人加入极盗团队,他觉得Baby如果不干这活了就是浪费才能。
很像父子的二人大吵了一架,都没能说服对方,晚上他们找对方道歉和好,并选了折中的办法。他们打算再干最后一次就收手,因为已经和新人约好了,取消计划的话不符合江湖道义。
偏偏这一次出事了,新来的黑人队友是个暴徒,杀死了两个警察和无辜的人。Baby良心发现故意撞车杀了暴徒,在逃跑时间接害死了“Darling”。
电影出现了大转折,在矛盾冲突下剧情变的很激烈,演员也开始飙演技。
为了增加悲剧色彩,剧组给抖森加了戏,他背着受枪伤的女友成功摆脱了警察,刚松一口气时,女友的胳膊却无力的垂了下来。
这时导演还给了一个慢镜特写,就像蓝色生死恋宋承宪背着宋慧乔似得,抖森演技大爆发,整个人像是丢了魂。他愣了一会儿后,才抱着女友泣不成声。
抖森那个小眼神,总像小鹿斑比的眼睛那样发出闪闪的泪雾,演什么都有一种很“受”的感觉。这部电影没介绍他的真名,观众们估计里面肯定带着一个“基”字。
女友死时他哭了,和弟弟一样的男主决裂时他又哭了,最后重伤要咽气时他笑中有泪。
这种反派给人的感觉就是受害者,让观众完全恨不起来,比较感性的年轻女观众都哭了。
Buddy的想法有些烧脑,他既要报仇,自己又不想活了,同时他和Baby还是最好的朋友,知道自己没法痛下杀手。所以他故意威胁Baby要干掉女主,选择死在两人手里,这样大家都悲剧了。他杀死幕后老板时眼都没眨一下,认为组织他们抢劫的老板是最该死的。
故事的结尾,郭旭和抖森演对手戏时有点尴尬。
郭旭:“你到底有没有想过要杀她?你明明有机会……”
抖森:“我不会告诉你,我要你记得我,让你后悔一辈子。”
英语博大精深,这不是原版的台词,但翻译成中文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上一个这么基的反派是林版东方不败,幸好剧组没让抖森从悬崖上掉下去再来个慢镜。
最后在布兰妮的一首《Criminal》中,男女主角开车离开城市,亡命天涯。两人没有幸福的表情,只有疲惫。
结尾和前面的一些台词交相辉映。抖森说郭旭有才能,但他总是像个大孩子一样任性的过日子,迟早会出事。抖森建议收手后买一个农场,一起去乡下住,郭旭的想法则是买艘游艇住在海上,也比较孩子气。
最后郭旭对玛格特说想要买一个农场,过平静的生活,预示着他心态的变化……
第九百八十四章【我要你记得我,让你后悔一辈子】[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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