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五章【迷之自信,天才演员】[2/2页]
郭旭表示没问题,剧组的人才松了一口气,生怕他不满艾玛的颜值,将其换掉。
男主角肯定是郭旭来演,这不是他利用权利拿下的角色,大家都觉得没人比他更合适。《爱乐之城》的配乐、歌曲都是他和贾斯汀赫维兹完成的,郭旭出力更多,他定下曲调,还亲自弹唱。
片中的钢琴演奏将全部由郭旭亲自完成,他弹出的就是达米恩想要的爵士乐感觉。
这部电影是先出的配乐,然后拍摄,在拍戏时听着音乐踩点跳舞,这样才能拍出节奏感。郭旭参与配乐工作后,电影可以提前三个月开拍。
郭旭随机演了几段,达米恩也跳不出任何毛病,角色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他的文戏表演很自然,舞戏完美无缺,舞蹈也是他参与设计的。
到时郭旭还得负责执导艾玛,她在歌舞的表现力上还不是那么自然出挑,但已经是试镜演员中最好的了。梅根更擅长跳舞,可惜她嗓子唱不好歌,气质更和角色差的很远。
电影开拍后,郭旭的戏份几乎全是一遍过。他该激动时激动,该忧郁时忧郁,情绪拿捏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电影里那个怀着爵士乐梦想的人。
男主到餐馆上班,弹琴时情不自禁的搞起了创意,结果老板认为他是在瞎弹,欣赏不了他的音乐,炒了他的鱿鱼。
出门时男主没理女主的赞美,两人擦肩而过。两人在对戏时都是演技爆发,拍完导演带头鼓掌,主要是给郭旭鼓掌。
剧组的人都知道,郭旭现实中的生活和男主角天差地别,他哪是追逐梦想的小人物?他从一进NBA就成了球星,起点太高了。他们都觉得郭旭就是天才演员,演什么像什么。
郭旭准备的很充分,他早就看过剧本的初稿,在时间循环里认真练过,和拍《盗梦空间》时一样,把所有情节都揣摩过了。
他想和艾玛配合默契,入戏很简单,演的气质像加菲就行了。现实里加菲和艾玛谈过恋爱,分手了依旧是朋友,祝福着对方,就像电影中男女主角之间的关系。
艾玛和加菲这对CP相识于2010年的电影《超凡蜘蛛侠》,一个21岁,一个26岁。
2011年,他们先后和各自的男女朋友分手,之后两人就成为了狗仔队追逐的对象。艾玛形容加菲是诗人,加菲则说艾玛像太阳,总是能让自己笑。
这样的浓情蜜意持续了4年,到2015年4月,有传言称两人分手了。这大概也是艾玛能演好这部电影的重要原因,她把自己现实中的感情注入进了角色里。
郭旭能猜到她的一些想法,喜欢诗人吗,演的矫情点就对了……
现实里郭旭永远都成不了诗人,他抒发情感从来都是平铺直叙,能靠物质绝不靠思想,能靠身体绝不靠言语。
这是他复出前最后一部电影,《王牌特工2》和马修沃恩说好了2016年拍,他很重视这个角色,要尽量演到完美。
郭旭是要靠这部电影冲击奥斯卡影帝的。今年年末《火星救援》上映,很可能为他带来一个影帝提名。明年《爱乐之城》上映,参加2017年奥斯卡评选,再获提名就是连续提名,评委们无法忽视他。
当然,他想要拿奥斯卡影帝比其他人难得多,几乎不可能,能连续两年入围就证明自己的实力了。到时他不获奖,60亿锅密就会狂喷奥斯卡评委说黑幕,那也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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