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4章:王权下乡[1/2页]
罗兰沉思片刻,提笔写下若干条优待军人和军人家属的政策建议。
“家中有服役者,在役期间其直系亲属可获得减税优待。”
“预备役民兵参加军事训练给予伙食补助。”
“政府公检法部门招收公务员时优先考虑退伍军人。”
……
洋洋洒洒写了十页稿纸,总算把义务兵役制和民兵预备役这两个问题说清楚了。罗兰起来活动发僵的手腕,站在窗前眺望庭院中亭亭如盖的绿荫,休息一下眼睛,回到办公桌前继续撰写报告。
“考虑到全国六成以上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为了建立全国义务兵役制度就必须加强中央权力,加强中央对地方乡村的控制权,而要达到上述目的,首先要实现两个前提,其一是‘王权下乡’,其二是‘土地改革’。”
神圣亚珊帝国在长达十六个世纪的统治时期,其庞大的行政机构始终坚持着一条不成文的原则——“王权不下乡”。
直到今天,帝国的行政机构还是到镇为止,乡村采取自治模式,乡长、村长都不算正规公务员,通常由本地德高望重、身家殷实的老者担任村长,称其为“长老治理”。
罗兰完全理解帝国政府的苦衷,王权不下乡纯属迫不得已——疆域实在太大,如果行政管理深入乡村必然使官僚体系扩大十倍,为此背负沉重的治理成本。
帝国财政负担不起这样沉重的管理成本,不得不放弃对乡村的直接统治,寇拉斯政府则面临着不同的境况。
“远东行省相对帝国而言很小,哪怕不算帝国的海外殖民地,远东的领土面积也只有帝国本土四分之一,人口则是后者的四十分之一,以远东一省之地对抗庞大的帝国,我们这个新建立起来的政权若想生存下去必须进行深入乡村的社会动员,为随时有可能到来的总体战争做好兵源、物质和精神上的多重准备,为此必须摒弃‘王权不下乡’的传统思维,对乡村进行更有效的行政统治。”
写清楚“王权下乡”的必要性,罗兰接下来分析“乡村治理”的具体措施,这部分内容昨天他与父亲谈话时简单的提了一下,现在写成提交内阁审议的正式报告,除了增添一些细节,更多笔墨花在论证政策的可行性上,一项政策倘若不具备可行性,看起来再怎么伟大光荣正确也只是一纸空文。
罗兰的乡村治理政策有创新也有继承,继承了传统的“长老治理”模式,邀请当地德高望重身家殷实的长者加入乡村一级政府,担任村长或乡长;创新之处则是明确了乡村一级政府的权力架构。
“乡村一级政府按照传统称为‘乡公所’,公所的管理机构命名为‘乡管理委员会’,设四名委员,分别是村长、驻村牧师、驻村德鲁伊和驻村治安官。”
第1054章:王权下乡[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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