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所以说任务呢?(6K字)[2/2页]
他在1894年的一次演讲中指出:
“……似乎可以说,物理学宏大的基本原则已经牢固确立,坚不可摧……未来物理科学的真理应当从六位小数中寻找。”
这句话被魔改之后,却被套在了开尔文身上,成为了一个段子,何其可叹。
某种程度上来说。
开尔文或者说威廉汤姆逊,应该算是被段子毁掉的典型之一了。
历史上类似的倒霉蛋其实也有不少,明明是个好人,却被歪曲成了丑角。
例如潘金莲、尹志平、元稹还有登徒子都是如此。
视线再回归原处。
从威廉·汤姆逊的历史地位来看,他倒是确实符合光环的筛选标准。
毕竟现代热力学之父嘛。
没有他的出现,现代很多和温度有关的定义都难以得到一个统一。
但问题是
如今明明知道了威廉·汤姆逊名字,为什么光环没有任何反应呢?
要知道。
在之前两个副本里。
只要徐云判断出副本的目标姓名,光环便会通过光幕将任务投放到他眼前,附加一堆骚话。
可眼下徐云面前却没有光幕探出,更别说任务提示啥的了。
是光环掉线宕机了?
还是说
这个副本的核心人物,并不是威廉汤姆逊?
抱着这股疑问,徐云又用余光打量了一番威廉汤姆逊。
无论这个看起来有些像青春版萨鲁曼的年轻人到底是不是这次任务的主角,至少一个‘关键人物’的定位是跑不掉的。
因此接下来自己要做的,就是确定眼下的具体时间。
然后尽可能的留在对方身边,进而寻找后续的真相。
与小牛当初的1665副本不同。
如小两百年过去,英国人在服装和明面上的卫生习惯上都有了不少进步,至少没当年那么原始猎奇了。
威廉·汤姆逊先是回车厢拿出了一带土豆,随后对徐云和威尔道:
“罗峰,我去前面的小河边洗些土豆,今晚吃咸熏肉炖土豆。”
“你和威尔一起去把我捡回来的柴火劈了,这一带柴火的质量很好,所以我多捡了一点。”
“今晚先用一部分,剩下的放到车上一路接着用,毕竟这儿实在是太潮了。”
徐云见说连忙点了点头,答道:
“没问题,汤姆逊先生。”
汤姆逊淡淡的嗯了一声,拿着土豆走向了远处的小河。
待他离开后。
一旁的威尔从车厢的侧面掏出了两把斧头,将其中一把递给徐云:
“罗峰先生,你会劈柴吗?”
徐云接过斧头,用没有受伤右手拿着斧柄颠了颠,意味深长的道:
“当然会了,我这可是牛顿爵爷祖传的劈柴路数呢。”
威尔:“0v0?”
随后徐云跟着威尔来到木柴边,开始劈起了柴。
说来也巧。
威廉·汤姆逊找回木头的都是杨树枝,毕竟这种植物又干又脆,很适合做柴火。
看着这种英伦特有的矮小杨树,徐云忽然想到了1665副本。
当初小牛在带他前往威廉家之前,也曾经和他一起劈过这种木头。
真是怀念啊
咔——
劈断一根木柴后。
徐云瞥了眼远处撅着屁股洗土豆的威廉·汤姆逊,假装随意的对威尔说道:
“威尔先生,你们这次打算到哪儿去?”
威尔为了照顾徐云这个‘残疾人’,他干的活要更多一些,闻言抹了把汗,说道:
“去伦敦。”
“伦敦?”
徐云故作诧异的一挑眉,好奇道:
“你们也去伦敦吗?”
威尔点了点头,再次将一根木柴挪到面前,咔嚓一声将其劈成两段,同时嘴上道:
“乡下的地这些年收成不好,我打算去伦敦碰碰运气。”
“听说这些年远洋贸易很缺人手,如果能混个工作,总比种地要好一些。”
威尔身上的乡土气息非常浓郁,徐云很自然便相信了这个路人角色的说法,随后他话锋一转,忽然问道:
“那么汤姆逊先生呢?”
“汤姆逊先生啊?”
威尔摇了摇头,将斧头放下匀了口气息,答道:
“他的话我就不了解了,我只是听说他好像是要去伦敦投奔某个很出名的老教授吧。”
“我父亲和汤姆逊先生的爷爷认识了许多年,两家人的关系很好,就把我托给他了。”
徐云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心中闪过了一丝明悟。
威尔这个乡土气息浓郁的少年大概率和自己的任务无关,多半就是个类似张三那样的路人,顶多顶多就是谢老都管那裆。
而光环呢,又不可能无缘?o故的把自己放到汤姆逊身?——?竟这位可不是啥大白菜。
因此很明显。
自己此次任务的目标,应该就是威尔口中那位汤姆逊要投奔的大人物了。
因此只要能确定如今的年代,便可以完全筛出这个目标。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看向了威尔,问道:
“威尔先生,汤姆逊先生居然能结识伦敦的教授?他看起来也不大吧,有三十了么?”
徐云这招是从某本历史小说里学来的声东击西法,假意问的是前者,实际上的重点却在后头。
果不其然。
威尔丝毫没有察觉到什么异常,浓眉大眼的老实答道:
“我不是说过了么,汤姆逊先生的?往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肯定没超过三十——我爸爸说他今年才二十四岁呢。”
徐云闻言,心中顿时一凝。
二十四岁?
如果没记错的话。
威廉汤姆逊是1826年生人,加上这个年龄
考虑到周岁之类的问题,比较宽泛点说,现在应该是18491851之间?
而这个时间伦敦有名并且和威廉汤姆逊有关的老教授,无疑要首推亚当·霍普金斯了。
说起霍普金斯,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到‘根据霍普金斯大学的报告显示’这个梗。
不过那所霍普金斯大学是由约翰斯·霍普金斯建立的,和亚当·霍普金斯没啥关系。
亚当·霍普金斯是剑桥大学的一位知名教授,也是19世纪很有名的地质学家和数学家,带出过威廉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两位大佬。
此人的年龄如今应该在60岁上下,无疑符合‘老教授’这个描述。
虽然他的名声在科学史上不算特别显赫,但能带出威廉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也足以判断此人的能力非同寻常。
况且名声不显,不是正符合光环的特性之一吗?
因此很明显。
这次的任务目标,必然是亚当·霍普金斯!
如果不是,他罗峰当场就把那把斧子吃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优势在我!
注:
起点崩了一下,我还以为发不出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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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14周年了,好快啊,愿祖国山河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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