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西游:混沌魔猿身份被猴子曝光了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435章 袖手旁观吗[1/2页]

    陈凡只是发自内心感慨一番,因为龙樽是以人形站在他面前的。

    以至于陈凡觉得龙樽和真正的龙还是有差距。

    但是看着自己切下来的龙爪,上面的经脉和鳞片是如此的逼真,和他在金龙身上见过的那些痕迹相比较,即便有一些出入,但是也能证实这是属于龙的。

    此时,陈凡不由得震惊,但望着身后的龙樽,他又是轻轻一笑。

    “不要玩偷袭的把戏,我们现在还没上擂台,你直接动手,这是你做的不对。”

    说完,他把自己的储物袋扔给了金龙和许弥,试图让他们两个人带着自己的储物袋离开,因为让他们俩留在这个地方,只会让事情万劫不复。

    万一他和这些人真的打得你死我活了,储物袋没准也要丢弃在这个地方,里面的法宝也会因为此事而被这些人夺走。

    陈凡在思索的同时。

    金龙看见他扔过来的储物袋。

    最后,他和许弥对视了一眼,两个人拿走了储物袋。

    但因为金龙和许弥是跟随陈凡而来的,此时陈凡惹出那么大的事情,他们两个人自然不能轻易离开。

    可他们两个人也不畏惧,就算虾兵蟹将将他们俩团团包围,但此时他们俩也清楚,若是真的跟这群人打起来了,他们还是有底气在的。

    陈凡虽然切下了龙樽的龙爪,但他抬头看向龙王时,却发现龙王气定神闲,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仿佛龙樽的龙爪对龙王来说也不过如此。

    一时间,陈凡不由得震惊,随后,望着龙樽若有所思地说道。

    “你也不用太难过,若是没猜错,龙爪应该是还能长出来的,你看你父亲多公道,直接向着我,也知道你没有上擂台就动手,是你做的不对。”

    陈凡阴阳怪气的挑拨离间。

    龙樽听见急忙顺着他说的方向看了过去,看见父皇真的是那副不为所动,双眸冰冷的姿态,龙樽又是气的咬牙,随后跳到擂台上面没了双手,但是他可以以龙的姿态跟陈凡打斗。

    抱着这样的心思,龙樽也不过多纠结,在擂台上面,静静站着的同时。

    龙樽也在等着陈凡上来,结果没想到陈凡居然看着熙管似笑非笑的说道。

    “你也来呀,别在那个地方傻站着了,我知道你们俩对我恨之入骨,这么好的机会放在眼前,若是不抓住,接下来可就没那个机会了。”

    这话他说的不假,熙管想了想,急忙咬牙跟着走了上来。

    但是才刚刚站在陈凡面前,下一秒,陈凡感受到脚下的阵法在一点点启动。

    不过他早就改变了阵法的核心。

    所以阵法就算是启动了,但是也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影响,但在他扭头看向乔箜凌时,却好像听到了乔箜凌的声音,在他的心里传来。

    “不用害怕,我已经控制了所有的一切。”

    乔箜凌的声音是如此的平静,就在陈凡以为他没想过帮自己时,却不料他已经想好了应对的方法。

    一时间,陈凡心中高兴不已,但也没有表现得过于激动,而是静静地看着眼前的龙樽和熙管,两人虽然是要出手对付陈凡。

    但也害怕陈凡有其他手段,他们俩对视一眼,脑子里面在想用什么样的手段时,不想脚下的阵法忽然开始起效,紧接着龙樽和熙管还没有动手。

    下一秒,他们两个人就直接呆在了原地。

    此时,龙樽呆住了,熙管也不例外。

    两个人面面相觑一眼,最后满脸古怪的说道。

    “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不出话来了。”

    他们只能用心灵交流,没办法将言语表达于众人面前。

    而在众人的眼前,龙樽和熙管就像呆子一样,居然傻傻的站在擂台上面,他们什么事情都不做,这样的行为让众人不由得瞪大眼睛。

    如果不是因为龙王一直保持冷漠的姿态,或许众人早就已经上去阻止陈凡出手了,看见龙王也是那副面不改色的样子,大伙想了想也装作不知情。

    反正是他们两个人要出手对付陈凡,那这事情跟他们自然也扯不上关系了。

    抱着这样的心思,众人在下面静静的看着,虽然二打一有些不厚道,但这是陈凡自己选的,众人一边想着一边盯着熙管和龙樽。

    他们非常专注地看着两人,同时揣测他们俩是不是在用暗法。

    如果是用那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那他们会假装看不见这件事情,出去以后也绝对不会讨论半句。

    可是龙樽和熙管没有用那些手段,两人是被阵法困住了,说不出话,也做不了任何动作,陈凡站在他们面前,忽然轻轻笑着说道。

    “你们俩怎么那么客气?既然不出手,那我就先来了。”

    说完,他拿出了自己的大刀,紧接着直接往两人的身上砍来,那动作快得让龙樽和熙管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就在两人以为陈凡的刀会砍在自己身上,没想到龙王忽然一声怒喝,紧接着金光落在了陈凡的大刀上,随后,陈凡往后退了好几步,他可不是龙王的对手。

第1435章 袖手旁观吗[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