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五十四章 一地鸡毛[2/2页]
1月29日,法官裁定于当地时间2月28日就科比的证词及警方所获取的相关证物是否可以采纳等事进行闭门听证,并将向公众公布这些证据是不是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的。
在2月28日举行的听证会上,讨论的焦点演进为以下两点,一原告的体检报告和心理报告是否能够作为正式审判时的证据,二科比律师认为此案调查人员于案发后所录的科比口供在程序上并不合法,因而这些证词不应作为法庭证据。
此前州地区法官特里已经裁定,任何关于科比的证词或证据都必须保密,因为它们可能对陪审团成员造成潜在的影响,但关于科比证词和物证的获得是否合法辩论可以公开。科比的律师哈顿和麦基认为当地警方在获取科比的证词和证物时违反了科罗拉多州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调查人员对科比盘问时,实际已将科比视为一名罪犯,而且调查人员并有向科比宣读他所应享有的权利。
根据科州的法律,警方必须在案发当天将科比带到医院进行相关的采样,而不是超过24小时之后。此外,法律也不允许警方对他就此案进行的盘问或拘留超过一个小时,而调查人员在原告报案之后曾在停车场对科比进行了长达75分钟的盘问,并在随后将其带往医院提取了与本案相关的dna样本,当时距案发时间已经超过了24小时。更有甚者,警方调查人员还在自己的衬衣里暗藏了一个小型的自动录音机。
可以看出,在这次听证会上,科比的律师在极力说服法官同意采用原告的医疗记录作呈堂证据的同时,也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他们开始对警方的调查程序大肆抨击,高呼法官所掌握的警方记录和包括沾有血迹的t恤在内的大量证物是在非法审讯科比时非法获取的。不过,在接受控方检察官质询时,科比的律师承认科比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十分合作,科比也始终认为当时自己并没有被拘留。
正鉴于此,检察官反唇相讥:如果没有科比的配合,调查人员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活动。前丹佛检察官厄尼表示:“现在双方的争论正在逐步趋同于这样一个观点,即科比是自愿接受警方调查的,也是自愿进行dna检测的。”另一位前检察官弗曼也表示:“尽管这可能不太合平规范,但是对于政府的工作而言,已经算是足够正确的了。”
显然,在辩方律师疯狂反攻的表面情势背后,科比的真实处境并不怎么乐观,辩护律师们目前紧抓不放的违法审讯问题大有胡搅蛮缠之嫌。因为如果科比当时是作为证人被讯问的,他就必须乖乖地接受警方的细致检查,他现在说任何话都不可能改变当时的供词。
鉴于以往的类似案例,在这点上为科比翻案外,在2月28日的听证会上有三位此前未曾公开身份的证人的证词将被公之于众,并且一位当地工作人员和数名原告的亲友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原告的母亲及其前男友,此前,科比的律师就一直认为原告是有计划地让科比中招,目的就是为了引起前男友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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