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章:何为大丈夫[1/2页]
nbsp; 嬴袖颇为无语,搞来搞去,他还是被自家人的阴王所坑害了。
这乌龙闹的。
话说这小舅也真够可以的,自己的子侄,是男是女都尚未弄清楚就来当月老牵红线。
终究还是将契帖取出,归还给百里仙仙,嬴袖看似感慨,实则抱怨:“百里公子有着一腔热血,雄心壮志,却也无法改变父母所馈赠的容貌外表,让人心生误会也无可厚非,可怎地还取上仙仙之名。”
百里仙仙干咳一声,也是颇为头疼:“我哥唤翩翩,我本唤先先,就是先来后到的那个先,只是我娘亲一直想要怀一个女孩儿,生我之时,家中发生了一些变故,身子损了,再难有子嗣,这便也成了她心中一个遗憾。
后来随着年岁的增长,娘亲见我……这般,索性把先先改成了仙女的仙仙,后来不知怎的,仙盟之中便传出百里家二公子实则是个酷爱男装的女娇娥,我这副长相,加上这恼人的傻名字,饶是爹爹他如何避谣,也难止这荒唐谣言。”
一旁将这番对话听得真切的百里安也不由露出了无语的神色,他低头问道:“方歌渔,你是不是早就知晓百里仙仙是个仙门少爷了?”
方歌渔早已笑得人仰马翻,忽然听他发问,便道:“你还别说,方才在地下室见到他时,我第一反应便是这又是城中哪家倒霉姑娘,怕不是被幽鬼郎看上强掳来当鬼媳妇。
可转念一想,这若真是如此,怎么还留有一口气被恶鬼啃得这副凋零模样,后来才知晓他原是百里仙仙,我小时候骗着长圆的那个小胖子。”
“小胖子?”
“嗯,那会儿我还小,十方城里的一些家族势力与万道仙盟有着生意上的来往,我爹他喜欢广交道友,时而邀请万道仙盟盟主家的家眷来城中避暑游玩,这小子人傻爱哭,旁人说他是娇滴滴的小娘子,貌美如花的女娇娥他就哭闹。
最后闹得厉害了,玩什么投河自尽,他在上游自尽,我在下游小船上钓鱼,鱼没钓上一只,捞上这么一个泥猴儿般的傻玩意儿。
说泥猴儿傻吧,他还真是一点也不聪明,我恼他惊走了我的鱼,便将他在树下吊了两天两夜,说来也怪,城中未见过我的孩子都怕同我玩,这泥猴儿吃了好些苦头,竟还像个狗屁膏药般死缠了上来,还时常问我怎样看起来才更像个男子汉。
我便琢磨着,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何以问出这种问题,便随口诓了他几句,说大丈夫就当气吞山河,凌云壮志。他说他年纪个儿头都还小,吞不了山河该怎么办。我便继续信口胡诌,说那就一步步来,先一天吞十桶饭好了,在未养好气量之前,怎么着也要将肚量给养好了。
泥猴儿的问题是真的多,还问我喜欢不喜欢这种气量好,胃口也好的好男儿。我那时候哪里晓得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只道自己亲口给的答案,能说不好吗。”
正说得起劲儿的时候,方歌渔指尖忽然微微刺痛,她停了话语,低头看着百里安道:“怎么了?”
忽然咬人。
百里安眼睛被蒙着,瞧不清那双红眼睛里是何情绪,嗓音也听不出与往日有何不同:“原来你同百里仙仙这般相熟,儿时便认识了吗?”
熟不熟这个问题,以方歌渔的立场与性子其实没必要同他过多解释的,她方歌渔认识什么人,同谁要好,何时要旁人来过问。
可是不知为何,指尖那一抹刺痛,竟是让她微微有些开心。
目光在百里安面上转了一个转,故意不说话,手指勾了勾他口中的一颗獠牙。
百里安顿了顿,又道:“其实这个问题对我来说也不是那么的重要。”
方歌渔挑起眉头,忽然伸手挑起他覆眼的带子,微微挑起一角,只有从她这个角度方可瞧见那一对红色眼睛,其中情绪怎么也藏不住。
她仅瞧了一眼,便又施施然地重新放下蒙好,她笑着说道:“你若不想知晓,那我可就不说了,免得让你耳朵听多了起茧子。”
此刻两人身上都穿着一身新人红衣呢,方歌渔手地下这么一掀又一放,百里安只觉着这立场都颠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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