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 代上帝之手(36)[1/2页]
一起案子,对于抓出凶手,这是两套截然不同的破案手法。
一种是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找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或者排除他是凶手。
另一个彻底放弃猜测,纯粹地从已知条件入手,用百分百的逻辑来推算出凶手。
哪个方法才是最科学的?
如果从纯理论的角度,高栋相信徐策的办法是最正确的,因为不作任何的主观猜想,直接按已知条件,进行单方向、必然性的推理,结果必定是正确且唯一的小说
而先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找证据加以证明或排除,从过程的第一步——猜想,就带入主观情绪了。
可是现实中似乎很难按照徐策的方法进行查案。
一个案子,比如会得到一千条信息,但只有其中的十条是真正和案子有关的,警方该如何把一千条信息中的这十条完完全全地提取出来呢?
在手里已知条件有限的时候,似乎只能先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把一千条信息逐条与之核对,加以辨别。
可是问题就出在这儿,假定某人是凶手后,侦办人员会把不由自主地把对他不利的线索往其身上靠,而忽视其他或许真正有价值的线索。
237 代上帝之手(36)[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